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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医保报销期限的通知

时间:2013-07-05 浏览量:3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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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同学:

  学生2012年医保年度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,请同学们将2012医保年度的校外医疗费用于2013年10月1日之前到卫生所报销,过期后无法报销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卫生所

 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