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同学:
学生2012年医保年度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,请同学们将2012医保年度的校外医疗费用于2013年10月1日之前到卫生所报销,过期后无法报销。
特此通知。
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卫生所
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